2024-06-24
广佛(佛冈)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需开展广佛(佛冈)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本次为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oWatJKmiSla66c2id6XWQ,提取码:jot8

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冈县汤塘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3-4633363

电子邮箱:340017884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7月8日。


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